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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是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之一。这几年我国垃圾焚烧厂数量呈井喷式爆发。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和国家环境管理的日趋严格,垃圾焚烧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问题受到全社会的关注。
日前,海南印发《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DB46/484-2019)》。借此机会,北极星环保网汇总国家及地方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排放限值,以飨读者,若有疏漏,敬请谅解。
欧盟及我国垃圾焚烧相关标准限值汇总比较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上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
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规范(SZDB/Z 233-2017)
海南 “关于新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意见的函”(琼环函〔2018〕991号)
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DB46/484-2019
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及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此外,一些省市在相关政策中对垃圾焚烧厂的排放标准做了相应的规定。
《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5)》要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机组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m3以下。
《武汉市2018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提出,研究出台推进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实施烟气脱硝提标改造的支持政策,力争改造后排放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100毫克/立方米。
据了解,2019年12月22日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开题论证会已经召开。而河北省2019年批复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部分项目执行的排放标准是8/20/100。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修改单的公告。公告中明确提出“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由此可见,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提高将是大势所趋,垃圾焚烧发电厂应顺势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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