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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来源: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作者: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时间:2020-03-25

为充分发挥地方标准在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调节行业准入和压减落后产能中的积极作用,2019年9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启动《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制订工作。

该工作由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省水泥协会、合肥水泥设计研究院共同参与编制,并于2019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2020年3月14日,安徽省政府常务会议对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审议并原则通过,同时强调,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水泥行业作为安徽省最主要的工业排放源,实施提标改造势在必行。会议要求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既要考虑到现存水泥企业发展现实,也要考虑新增水泥产能环保要求,促进水泥企业做好废气收集、处理与排放,推动安徽省水泥企业高质量发展。

延伸阅读:

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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