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上海市虹口区SOHO大厦3316室
电话:021-68160507
传真:021-68160512
基地:南通市如东县掘港街道国信南路9号
电话:0513-84185999
传真:0513-86911887
邮箱:qhhb@qianhan.com.cn
电话:021-68160507
传真:021-68160512
基地:南通市如东县掘港街道国信南路9号
电话:0513-84185999
传真:0513-86911887
邮箱:qhhb@qianhan.com.cn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27-2021)
来源:生态环境部 作者: 时间:2022-04-2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方法,生态环境部制定了《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27-2021)。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详情如下:
乾瀚环保整理编辑,部分内容来源互联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