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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排放丨哪些储罐需被纳入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治理范畴?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1-03

  对挥发性较大的有机液体(如汽油,国外学者实验证明汽油在干空气中于80min 内可蒸发 80%)储运过程的控制措施为改良设备性能(如浮顶罐密封)和配套处理设施(如安装蒸气收集系统)。

  下表是我国台湾、美国制药标准管制的对象。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美国联邦标准制订的很早(80 年代),控制相对宽松,各州的要求已经加严很多。欧盟国家对储罐的控制很严格,例如荷兰对蒸气压大于 1kPa、容积大于 50m3 的储罐;德国对蒸气压大于 1.3kPa,容积大于300m3 的储罐要求安装蒸气处理装置或使用浮顶罐

  在我国制定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一起看看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的哪些要求,才能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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