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1-68160507
传真:021-68160512
基地:南通市如东县掘港街道国信南路9号
电话:0513-84185999
传真:0513-86911887
邮箱:qhhb@qianhan.com.cn
5.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生物多样性是维持生态平衡的基础,生物多样性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内容,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条例》突出强化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在加强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保护以及生物安全治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一是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确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体目标、战略任务和优先行动,明确重点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域;二是加强对野生生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的保护,对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栖息地、破碎化的典型生态系统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三是根据需要制定本市重点保护物种补充名录与重要自然栖息地保护补充清单,对特定物种实施重点保护和抢救性保护;四是建立和完善野生动植物就地和迁地保护机制,建设种质资源库、动物细胞库等离体保存设施;五是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范和应对,由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对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评估、防控;六是明确规定禁止大面积过度种植单一品种的观赏林。(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八条)
(二)关于污染防治的制度创新
国家在污染防治方面已有一套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条例》根据深圳实际,对需要通过特区法规调整的、亟需规范的、需要为配套规章文件提供法律依据的内容作出创新、变通、细化和补充规定。
1.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为了解决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不清晰、危险废物收集管理碎片化、生产废水外运集中处理监管难等问题,《条例》在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已经对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责任和水、土壤、大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作出明确规定的基础上,针对上位法尚未明确规定且我市亟需规范的内容,补充细化了排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工业园区经营管理单位的环保责任,并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当设立环保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履行其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压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在园区内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污染源管理等作出一系列制度设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
2.建立特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协商执行制度
在环保监管实践中,有排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提出,有的水污染物对于排污企业而言是限制排放的,需要花费大量成本进行预处理,但对于污水处理厂而言却是其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需要另外购买。为了减轻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条例》借鉴天津和上海的经验,建立了特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协商执行制度,在保障水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允许排污企业执行特定水污染物预处理排放浓度限值,对可以由排污单位和污水处理企业协商执行的情形予以明确,并对协商执行制度的程序进行了规定,进一步加强此项制度的规范性和操作性。(第五十九条)
3.加强海域污染防治
为了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深入推进海洋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全面提升海洋资源开发保护水平。《条例》专门设置“海域污染防治”一节,完善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制度。一是对海域重点污染物实行排海总量控制,暂停审批超出重点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的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二是明确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海排放口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开展科学论证,编制论证报告,报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三是对入海河流实行重点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管理;四是完善海洋垃圾清理机制,明确职责划分;五是加强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和管理。(第七十一条至第七十六条)
(三)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制度创新
2020年9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国际重要场合多次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并在2021年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中首次提出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为了突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性,《条例》专设一章,对应对气候变化一般性工作、碳达峰和碳中和、碳排放权交易等进行了规定。
1.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一是要求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碳中和路线图,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二是建立本市碳排放管控机制,授权市政府制定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标准,并将碳排放强度超标的建设项目纳入行业准入负面清单;三是规定在本市碳排放达峰后,年温室气体排放量预期达到三千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新建、改建或者扩建项目,应当制定碳中和计划和实施方案;四是推动能源低碳发展,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五是制定和执行严于国家标准或者广东省标准的绿色建筑标准,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第一百零二条至第一百零七条)
乾瀚环保整理编辑,部分内容来源互联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